多数实践者认为应以开发团队作为最小单位实施考核,也有实践者提出团队、个人两级考核。他们的理由是,Scrum开发团队规模在3到9人之间,适合作为最小考核单位;开发团队是自组织团队,团队集体做出承诺,自主管理,共同达成Sprint Goal,适合给出集体的评价。考核成绩好,团队成员全部得到奖金,考核成绩不好,团队成员全部得不到奖金。这种同舟共济的考核制度将极大提升团队凝聚力,团队成员更倾向于从团队的角度出发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只关注考核个人的制度在需要体现团队精神的问题上无法起到正面引导的作用。软件工程中有一些反复强调,但开发者仍然出工不出力的活动,例如code review。技能强的开发者持有自扫门前雪的观念,做好项目经理指派给自己的工作,对帮助别人进行code review常敷衍了事。技能弱的开发者因缺乏来自其它团队成员的帮助,想要提高技能往往求助无门。
以开发团队作为最小单位的考核制度转变开发者观念,让开发者认识到帮助别人就是给团队做贡献,给团队做贡献就是帮助自己。能力强的帮助能力弱的,在团队中收获尊重和社会认可;能力弱的虚心向能力强的学习,在团队中收获知识和友谊。最终集体能力得到提高,集体绩效得到提高。